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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文化中心等場地收費問題,金暉合唱團團長郭彩蓮(右)與文化局長史哲(左)昨天一度槓了起來,議長許崑源(中)忙著居間調解。 記者胡宗鳳/攝影 |
今年起,高雄在地演藝團體在文化中心等場館演出須繳演出費用,多個藝文團體紛表不滿,昨天由市議會議長許崑源出面協調後,文化局長史哲同意減收費用。
多個藝文團體反映,高雄市文化局修正演藝廳場地使用管理規則,針對在地演藝團體原免繳演出使用費規定改為「減收5折」以來,大幅增加演藝團體的經費負擔,甚至彩排也要收費,讓他們大感吃不消。
包括高雄市合唱音樂聯合團及采祺、增德、長青、雄風及高雄室內合唱團等藝文團體昨天聯合向議長許崑源陳情,並由議長許崑源召集在地立案藝文團體和文化局長史哲協商。
金暉合唱團團長為前立委李復興夫人郭彩蓮,昨天她說,文化局實施新規定後,包括文化中心至德堂、至善廳演出團體遽減,在暑假黃金檔的8月,至德堂僅有4團演出,至善廳也只有7團表演;但史哲說明,這與文化局鼓勵藝文團體轉至大東藝文中心演出有關。
增德兒童合唱團指揮老師尤守聰說,台中市為扶植在地藝文團體,針對立案團體舉辦的非售票活動會提供一年一次申請免費使用機會,比高雄市對在地藝文團體更為貼心。
史哲表示,由於演藝廳場地申請團體與表演性質越趨多樣化,基於使用者、受益者付費原則、公共資源有效利用及建立公平合理收費機制,才決定修正免繳納演出使用費規定為減收方式。他強調,文化局已針對各演藝廳場地進行整修及設備更新,理應合理收費。
議長許崑源說,高雄藝文風氣正在萌芽起步,為扶植在地演藝文化團體及避免影響市民權益,建議文化局給較多的優惠,包括高市演出場地平日的演出使用費由「減收5折」再減收5折,即採2.5折收費,史哲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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