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chikoma (塔奇庫馬)
看板car
標題Re: [問題] 高速公路被閃燈?
時間Tue Sep 17 11:42:34 2013
※ 引述《imyourfather (father)》之銘言: : 小弟對這點有點疑問 : 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 駛於內側車道。 : (附上網址: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 : 請問不堵塞行車之狀況是指什麼? : 是指旁邊沒車的時候嗎? : 這點一直搞不清楚 這萬年濫梗現在還在戰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 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翻譯: 1.你可以用最高速限開在最內側,但是不能擋到別人 2.抗議,我開最高速限了,擋到後面車,可是它超速 高公局:超不超速我說了算,你閃開不要擋人就對了 還有更新的回函嗎? -- 「我到台灣汽車廠看了,真可憐」。 「日本所有車廠在台灣都有兒子,合搞個發動機還搞不出來。」 「我們比亞迪搞發動機,簡直沒有感覺。」 「我們現在發動機1升的、1.3升、1.5升、1.6升、1.8升、2.0升,全部都有了。」 -比亞迪汽車 總經理 劉振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3.108.29
→ simongarden:上面群魔亂舞亂回一通,法條都這麼清楚了 09/17 11:43
因為....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四: 針對小型車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國道公路警察局之取締標準為何? 請參考國道公路警察局「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專題網頁,網址如下: 首頁 > 交通宣導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0044 結果是這樣的 Not Found The requested URL /fox/front/bin/ptlist.phtml was not found on this server.
※ 編輯: tachikoma 來自: 42.73.108.29 (09/17 11:45)
推 erotica:老梗了 不過要讓也要看一下中線安全距離 09/17 11:44
→ simongarden:有沒有最高速不是重點,超車道就是超車道,有車比你快 09/17 11:44
→ simongarden:就摸摸鼻子去中線 09/17 11:44
推 guardangle:這篇清楚 09/17 11:44
推 Js1233:其實看翻譯最清楚了XD 09/17 11:44
→ simongarden:T大我指的是前幾篇的回文,不是指您清楚解釋的文章 09/17 11:46
→ Gunslinger:居然是404 XDD 09/1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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