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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9月遭影視公司負責人吳祖望控告傷害,她到台北地檢署應訊後受訪時罵吳「神經病」;吳祖望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昨判決李婉鈺應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李婉鈺與吳祖望去年6月在台北市中山區新帝豪酒店包廂發生衝突,吳祖望指控李婉鈺以菸灰缸砸傷他;台北地檢署去年9月5日開庭,李婉鈺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公然指「這個人就是一個神經病」,吳祖望控告李婉鈺公然侮辱,並求償1百萬元。
刑事部分,一審法院判李婉鈺拘役20天,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民事庭認為,依一般社會觀念,「神經病」是形容人精神不正常、舉止不合常理,屬蔑視他人,足以使人難堪的攻擊性負面用語。
法官認定,李婉鈺身為新北市議員,擁有碩士學歷,目前正攻讀博士,依知識程度應知「神經病」用語會損害吳祖望的社會評價,她疏於注意而有上述用語,顯有過失。
李婉鈺表示,當時她只是一時氣憤,抒發想法,沒要故意損害吳祖望名譽,一定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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