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禁藥疑雲仍未解!國內媒體26日報導,銘傳大學副教授陳良宇表示,《商業周刊》所引用的資料是一個「食品安全預防監測研究」的「先期結果」,而非「乳品認證報告」,且該刊曾經承諾「絕對不會公布」,也就是《商周》現在可能還面臨擅自爆料的道德問題。另一方面,乳品業者聯合酪農發表五點聲明指出,所有乳品均符合標準,不排除對《商周》提告。
銘傳大學生物科技學系副教授陳良宇26日接受國內媒體訪問時表示,他提供給《商周》的資料是一份「科學先期研究」,並不是需要符合國家檢驗方法的「認證報告」,自己雖然沒有像食管署配備的儀器,但秉持「社會服務」的精神,希望進行一項「食品安全預防監測」的研究而已,若食管署需要完整的檢驗資料,他全部都會提供。
衛福部日前要求《商周》在27日下午5點前,將完整檢驗報告送交食管署;食管署技正吳敏華針對陳良宇的回應指出,就算《商周》疑似擅自公開結果,或27日時仍以「保護受委託實驗室」為由,無法提出完整報告,衛福部都不會因此開罰,且儘管出現《商周》與陳良宇「口徑不一致」的情形,食管署也不會轉而要求陳良宇提供報告,「我們一開始就是針對報導者與報告本身的完備性」。
另一方面,乳業協會、酪農協會與乳品公會聯合發表五點聲明指出,衛福部與農委會多次抽檢市售乳品及酪農端繳交的生乳,都沒有檢出所謂的禁藥,而牧場、乳品工廠接受稽查的結果,也都符合政府規定,因此各家廠商清算商業及名譽損失後,不排除聯合酪農對《商周》提告。
吳敏華表示,食管署要求《商周》提供完整資料,主要是希望釐清該檢驗方法及數據是否符合學理,「給國人及廠商、酪農一個交代」,但無論報告判讀結果如何,食管署現階段不會再額外抽檢《商周》爆料的8件,或其他市售乳品。
針對部分學者及民眾認為,衛福部似有刁難《商周》、打壓言論自由之嫌,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則指出,食管署這次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要求《商周》提供完整報告是依法行事,也沒有所謂限制民間檢驗及公布報告的問題;吳家誠呼籲,《商周》應將實驗室、實驗者、實驗方法「都坦白說出來」,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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