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愚治油:切忌堵了廢油,卻壞了環境
2015-01-07 聯合報 社論
環保署廢食用油回收新制元旦甫上路,立即面臨挑戰。食品大廠義美總經理高志明批評,政府採發證方式管理回收業者,以為可收防堵效果,卻可能導致攤商將廢油直接倒進水溝,造成環境的汙染。若為管理食油,卻破壞了環境,這種顧此失彼的政策後果堪憂。
高志明的話,並非危言聳聽。台灣餐廳及小吃攤商林立,每年產生的廢食油保守估計達七、八萬噸,但環保署登記回收的廢油不到七千噸,亦即有九成以上流向不明。而環保署的想法,以為只要把握「從源管理」的原則,將所有回收業者列管,即可追蹤、掌握廢油之流向,防止業者利用回收油再製成黑心油出售。因此,核發工作證、採用QR Code供檢舉稽核,都是根據這套「防堵哲學」所設計出來的策略。
然而,台灣的廢食油不易「從源管理」,卻是嚴峻的事實。原因是,源頭太多、太散,每家夜市攤商、每個街邊小店都是產生廢油的來源;就算政府對回收業者的管理再嚴,也難以涵蓋所有攤商。再說,在黑心油事件發生前,民間原即存在一套自由市場的回收機制,或者將廢油賣給俗稱「小蜜蜂」的回收業者,或者摻入餿水免費送給養豬人家。這樣的回收工作,不論價格多少或去向如何,其實都間接幫助社會維護了環境的清潔與衛生,故而是有意義的資源再利用,不可一舉將它否定。
簡單地說,為避免廢油重新流入食油市場,政府對回收業者當然要加強管理,確保其流向無虞。但是,政府加強管理的結果,如果造成廢油回收網的破裂、斷鍊或失控,導致攤商業者將廢油任意傾倒於溝渠,那就可能引發嚴重的後遺症。例如,輕則帶來蚊蠅蟑螂,影響鄰里社區的衛生;重則引起溝渠阻塞、妨礙排水,引發區域水患;甚至是油汙隨著水流排向河川、進入大海,造成魚類或動植物的死亡。倘真造成環境的災難,後果不堪想像。
試想,環保署的主要職掌是在保護環境,使其免於遭到人為破壞;如果環保署制定的廢食油回收政策,結果卻會造成環境的破壞與惡化,這豈不是挖東牆、補西牆,自己搬石頭砸腳?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決策盲點,原因有三:一是思考點距離問題太近,一心想解決食油問題,卻忘了其他的著眼;二是官僚慣性,滿腦子都是「官威」和「管理」,想要掌握及控制業者,卻忘了因勢利導;三是線性思考,以為有一種「按鈕模式」,可以用最省事的方法解決全部問題,卻不知社會現象的存在有其複雜度,需要抽絲剝繭去逐一釐清,利用不同手段去對付。
為避免攤商任意棄倒廢油,高志明的建議是,政府可以指定中油以保證價格回收,再製成燃油;多出的成本,可用政府預算給予補貼。這項建議,至少指出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向:定價收購廢油,可以確保油的流向不會四處亂竄,有助鼓勵業者積極回收。至於中油是否扮演此一角色的最合適企業,其實可以再作討論;事實上,一些具有產製生質柴油經驗的民間廠商,也許更適合承擔這樣的任務,而不必讓中油包山包海地接受額外的政策任務。這點,則有待政府與業者從長溝通計議,找出最佳解決之道。
事實是,與其任由攤商業者將廢油棄倒水溝,釀成環境災難後再由政府花錢收拾,不如善用一些補貼機制,將廢油變成社會可利用的資源;兩相權衡,後者的社會成本顯然較低。再說,台灣各縣市的情況不同,中央企圖用一套簡單的指令解決廢油問題,卻不考慮各地的條件差異,也沒有分階段推進的計畫,其結果恐怕讓人難以樂觀。我們建議,環保署在推動源頭管理的同時,應該召集中油、油廠及相關回收業者協商,設法將中下游廢油的溢流及疏通問題一起解決。
大禹治水,是採取疏導的方式,疏通九河,把洪水引入大海。環保署治油,採取的則是「防堵思維」,嚴管回收業者,重罰攤商和餐廳,除了讓人擔心其成效,若更引起破壞環境之後遺症,則噬臍莫及,豈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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