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去年發生在高雄澄清湖死亡車禍詐保案,金管會3日表示,發現包括台銀人壽、新光人壽、中信人壽、全球人壽、泰安產險、國泰產險及兆豐產險等7家保險公司,未執行保險通報查詢機制或未確實查證被保險人職業及收入金額等資訊的真實性等情形,未落實財務核保作業,有礙公司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對7家保險公司核處新台幣60萬元或核處180萬元的罰,並領其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及限制其相關業務。
金管會表示,警方調查去(103)年9月高雄澄清湖吳男車禍死亡案件時,發現可能涉有共謀詐領保險金情事,因此,金管會特別針對這7家保險公司瞭解其招攬及核保理賠作業是否涉有疏失進行瞭解,由於吳男投保7家保險公司意外險及壽險保單都由吳男親筆簽名投保,每年繳保費約20萬元,對於經濟不寬裕的吳男來說不合理。
金管會說,這7家保險公司未落實財務核保作業,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的「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規定不符,由於相關違失事實明確,金管會日前通過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及第149條第1項規定,依情節對這7家保險公司核處新台幣60萬元或核處180萬元的罰鍰,並令其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及限制其相關業務。
其中,金管會對新光人壽核處罰鍰新台幣180萬元、糾正1次、令該公司解除核保人員的職務、停止受理「投資型壽險新契約」業務,直到改善計劃經金管會認可才可恢復;對中信人壽罰鍰新台幣180萬元、糾正1次、令該公司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命該公司停止受理「電話行銷之壽險新契約」,改善計劃經金管會認可才可恢復;對安泰產險罰鍰新台幣180萬元、糾正1次、令該公司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命該公司停止受理合作推廣業務新銷售的傷害保險契約,直到改善計劃經金管會認可,才可恢復。
金管會也對台銀人壽罰鍰新台幣180萬元、糾正1次、令該公司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命該公司停止受理「房貸壽險新契約」,直到改善計劃經金管會認可,才可恢復;對兆豐產險罰鍰新台幣180萬元、糾正1次、令該公司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命該公司停止受理「電話行銷之傷害保險新契約」,直到改善計劃經金管會認可,才可恢復;對國泰產險罰鍰新台幣180萬元、糾正1次、令該公司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命該公司停止受理新銷售之團體傷害保險契約,直到改善計劃經金管會認可,才可恢復;對全球人壽罰鍰新台幣60萬元。
金管會也呼籲,保險業應確實建立並有效落實財務核保機制,以共同防阻道德危險案件發生,維護保險業專業形象。
關鍵字: 金管會 保險 財經 人壽 核保 產險 道德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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