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有近千低收入戶每月寧願向政府領取補貼,也不願意脫貧靠自己生活,即使前3年可以同時領薪水和低收補助和獎勵金也一樣。社會處還發現有住別墅的公務員故意和妻子離婚,讓妻子申請低收入戶。
社會處表示,台東縣有5217戶、13541名低收入戶,比例6.29%,是全台最高,每年須花10億經費。其中絕大多數是真的貧困,也無法工作謀生,但有2成左右的壯年低收入戶明明有機會脫貧,卻不肯去工作。
「其實依照社會救助法第15條,不接受政府脫貧輔導,可以取消補助,只是從來沒人動過這把刀!」社會處表示,一旦啟用該法條動刀,被砍的人一定會跳起來,壓力就來,後座力實在太大了。
社會處強調,輔導工作脫貧的前3年,只要薪水不超過3萬元,除了薪水,還可以同時領低收入戶補助,幾乎可以說是3年內領雙份薪,可是多年來輔導成效非常有限,對方總是說「我有去工作啊!只是賺的太少,工作也不穩定,養不了家。」但實際上吃豪華大餐、菸酒樣樣來,令人搖頭。
今年還有1名住市郊別墅的公務員和妻子離婚,把雙方財產登記到自己名下,再讓妻子扶養兒女,向政府申請低收入戶補助,但實際上他們依然同住,住的是雙併別墅,出入有車代步,內部裝潢昂貴,幸好訪察員從鄰居口中得到「他們離婚了?還住在一起啊!」證詞,才能退回申請,但當事人似乎仍不死心。
社會處表示,多數的貧戶都希望脫離困境,靠自己站起來。如參低收入戶子女自立脫貧計畫「夢想之鑰專案」的學生們,利用3年時間,每月存1000元到3000元,期滿獲富邦基金會與縣政府分別提供儲蓄額1.5倍獎勵金。其中有人存了10萬8000元,等於擁有27萬元,「學生都做得到,成年人卻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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