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佳瑋(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
去年的澎湖空難記憶猶新,半年後復興航空班機再度出事,機長為了降低傷亡墜落基隆河,3名機師「悲劇英雄」背後,卻是人力不足的隱憂。
近年來航空產業一片大好,從2009年以來,桃園機場的出入境旅客人次成長將近三成,復興航空2011年到2013年的載客人數,也從26萬6千人攀升到32萬6千人,成長幅度百分之二十二,其中又以國際線的成長幅度最大,達百分之四十。伴隨著觀光業蓬勃發展,各航空公司均大開區域航線,但是人力配置卻未相對應的提升,機組人員長期超時工作、缺額派遣、休時壓縮和休假不足,燃燒自己的生命來守護最後的飛安防線。
航空業從業人員的血汗勞動,正反應出國內勞動法規的保護不足。勞基法的工時上限是雙周84小時,換句話說,一名勞工每月的正常工時最多是168小時,但是《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3-1條卻規定,機組人員連續30日內的執勤時間上限是230小時,這比一般工廠勞工足足多了62小時!當筆者在公聽會提出疑問時,民航局官員卻說出:「執勤時間不包括飛行時間,例如機師在地面上接受課程訓練就不計入飛行時間。」這是故意閃避問題核心的說法,因為一般勞工接受工廠的消防或勞安訓練,也同樣計入工時中。
此外,需要大量精力和專注力的機師和空服人員,竟然適用勞基法第84-1條(俗稱「責任制條款」)。導致航空從業人員的每月正常工時、加班時數上限和例假日,都比一般勞工還要差。以每年的總休假日數為例,一般勞工至少有110天的休假,但華航空服員和機師一年卻僅有96天的保證休假,這與我們認為「航空人員應有充分休息以保障飛行安全」的概念完全是背道而馳。
基層人員站出來才有改革的機會
航空公司為了節省人力成本,用最少的人力去負擔最多的事務,導致航空從業人員普遍超時工作又休息不足,以去年澎湖空難的機長李義良的班表為例,他必須在72小時內執行18次「起飛-落地」,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遺憾的是這竟然符合民航法規。去(2013)年華航工會第三分會動員上百名空服員抗議,他們當時喊的「補人力,要飛安」言猶在耳,這次空難意外又丟掉32條性命。
2月4日,空難意外發生的同時,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正在立法院前排出「人禍」的隊形,只為了爭取足夠的消防人力以避免憾事再度發生。他們同樣都是「關乎人命」的行業,也共同面對超時工作、人力不足的困境。有人嘲諷這次的空難意外,是一群過勞的警消搜救過勞的航空人員,再把受傷患者送給過勞的醫護人員治療,最後由過勞的記者報導此次意外。如果基層人員不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我們該如何終結過勞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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