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movie 板
 
[好雷] 大法官 - 你所說的一切都將成為呈堂供證
Nov 23rd 2014, 20:39, by flowergone

作者flowergone (花兒)

看板movie

標題[好雷] 大法官 - 你所說的一切都將成為呈堂供證

時間Sun Nov 23 20:39:48 2014

無音樂網誌好讀版:http://ppt.cc/l5iE (註:本篇不特別介紹劇情內容,但文中可能提及劇情片段,不喜慎入) 電影由母親的喪禮揭開序幕, 然而主角漢克在喪禮上與父親的互動, 卻看不出兩人是親子,反而有種陌生的尷尬。 兄弟面對主角時的反應, 也很快就透露主角過去的豐功偉業: 叛逆的二兒子、拋下過去的包袱前往大都市追求成功, 在事業獲得不錯的成就之餘,婚姻卻出了問題。 而那個主角叛逆的對象「父親大人」呢? 從孩子們私下稱呼父親為「法官」(the Judge) 就可看出, 帕默法官是位自尊心甚高、嚴肅,且對法官一職引以為傲的人。 這樣的稱呼更透露著他與孩子間有著巨大的隔閡; 想想如果你的父親是警察, 而你在家裡必須稱呼父親為「警察先生」, 那會是甚麼樣的親子關係? 從這樣的性格與背景塑造, 很容易就能猜出接下來會是哪一套好萊塢公式。 (按:就是那套逆子回鄉尋找自我最後與家人大和解的公式)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是覺得這部電影好看呢? 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 這部電影很巧妙地運用了「權力」、「位置」的轉變。 首先我們會注意到, 漢克與父親都是法律工作者, 然而漢克是律師,父親卻是法官。 這代表甚麼呢? 在法庭上,法官代表的是權威、主導者, 是那個掌握話語權的人。 而律師,則必須努力讓法官、陪審團認同己方的論點。 兩者在法庭上的地位, 正好呼應了漢克與父親在家庭中的關係; 父親強硬地主導家中一切, 而漢克從年少時就努力爭取認同卻不可得之。 然而,在父親「出事」後, 兩人的地位有了改變。 帕默法官成為嫌疑人,但漢克仍是律師。 或許是自尊心和強烈的自我意識使然, 即便是在地位的轉換發生後, 帕默法官仍然極力想要奪回主導權。 從開始時不願聘用兒子當律師、 甚至在聘用之後不願聽取兒子的建議、 不願練習法庭上的應對、 不願接受兒子建議的辯護方式等。 但是到最後,「法官大人」還是不得不接受事實: 自己是被告,而兒子是律師。 在法庭上,兒子才是那個有話語權的人, 而且是代表自己說話。 當兩人的地位逆轉過來, 漢克看見父親正逐漸生病衰老, 法官看見兒子的誠懇與能力, 兩人之間終於看見和解的曙光。 但性格終究很難改變,該說出口的話還是沒說; 而這部戲的高潮, 就在於那說不出口的錯誤、頑固的尊嚴與糾結的情感, 最後全部成了呈堂供證。 帕默法官坐上證人席接受律師與檢方交互詰問的這場戲, 想必觸動許多人的心弦。 正因為帕默法官視法庭為神聖, 他不僅終於承認自己確實有喪失行為能力的疑慮, 也娓娓道來他因移情作用而導致與漢克漸行漸遠的原因。 這些告解最終成為和解素材, 即使漢克最後並沒有成功塑造無罪辯護, 卻終於贏得父親認可。 電影的結局也饒富趣味。 在父親的喪禮後,漢克獨自一人回到法庭, 旋轉著父親曾每日入坐 40 年的那張法官椅。 呼應他不久前回答同行的話: 「如果你輸了一次,就會覺得再輸幾次也無妨」。 無論這是否代表漢克打算棄律師之職成為法官, 這一幕看來都有些許傳承的意味。 父親或許已經逝去, 但漢克卻已解開多年的心結, 而他的故事還會繼續。 個人評分:7 (推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20.2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vie/M.1416746392.A.D61.html ※ 編輯: flowergone (1.171.120.225), 11/23/2014 20:40:37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bvo4o2861kq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