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ckory (C'est la vie)
看板ChangHua
標題[版務] 如何罷免版主 - 教學
時間Mon Nov 10 23:20:21 2014
如何罷免
彰化版 疑似不適任版主的教學文 1.若為自願請辭,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版主,沒有辭職打算,所以這個不用看 2.若非自願退位:請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連署申請,再至 LifeRecallBM 板發起連署。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白話文:你要先去組務版申訴,之前slcgboy聯署失敗就是因為沒先去申訴 目前有去組務申訴過的只有我、HiJimmy、skynick。 但是我宣判是10/29,已經超過七天內提出申請的期限,所以接下 來要等另外兩位申訴宣判下來,七天內提出罷免申請 很少人對不對? 有意提罷免的請去組務申訴。 申訴什麼? 我哪知,看你要申訴什麼阿 1>罷免原因需符合公眾議題,並由小組長審核。 小組長得判定罷免原因無效,為無效罷免案。
白話文:先申請就對了,有效無效交由小組長判斷 2>發起人須符合資格登入300且發表200。
白話文:符合資格的剩下 HiJimmy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將連署文轉錄至該看板及小組事務 板,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遭處分致未符合 發文限制者可由他人代為轉錄,分身帳號無效)
去組務提罷免連署,最好是貼完馬上轉錄到 彰化版 跟 小組事務版。 (又有彰化點了) 若是被水桶,趕快請人幫你轉錄,反正一小時內要轉來,不能用分身ID。 4>板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5>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無效)或利用分身ID 發起連署,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 連署。
白話文:之前slcgboy因為程序不符,連署無效,所以一年內不得提罷免。 接下來要提罷免的也要小心程序問題。 6>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未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者,三個月 內不得提出罷免連署。
連署時間到,兩天內發起人要在小組事務版申請。 7>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8>連署有效票為登入次數 250 次以上。 9>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有效票:無效票 >= 2:1 10>若罷免連署票數未通過,判定為罷免未通過。 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之板主提出 罷免連署。
不能以相同原因 原因不同就可以 11>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以推薦形式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罷免尚未成功,版友仍須努力。台中版版主都過來精神支持了,自立自強吧。 目前只有 HiJimmy 有資格提出罷免連署 萬一沒過就沒了。 想幫忙的可以去小組提申訴,申訴判決下來就多一個連署的種子了。 (散播罷免的種子?! 誤!) 補上彰化點 不知道有沒有未婚想認識新朋友的彰化版友,社區大學是個不錯的地方。 彰化社區大學、員林社大、員永村社大、北斗社大都很多年輕男女。 今天我就要到欣賞對象的 Line 了 可以認識朋友又可以學新知識,Why not ? --
推 louisee :話說十幾年前我念公立國中時,老師也曾做過這種事,但 09/29 20:35
推 pttnowash :後來老師被我們出草了 09/29 20:36
→ louisee :沒有送這麼多次,而且老師沒發通知單。另外,家長送 09/29 20:37
→ pttnowash :老師上彩虹橋 血祭祖靈 09/29 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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